6月份營劉會取得我的判決書

 

6月份營劉會取得我的判決書

這趟營劉會首次看到我的判決書和起訴書和召開記者會。我付出了不少代價。88年的中秋是925日。我在中秋前個多月被梅縣監獄提審和坐了個多月禁閉。在中秋前幾天送到懷集的單獨囚禁監獄。

6 7日爸爸給姬鵬飛的求情信

姬鵬飛先生台鑒:

    本人劉東為劉山青之父親,因劉山青於八二年在中國被捕入獄,至今已六年多了。在劉山青入獄期間,本人曾幾次親身往大陸探望他,但因年紀老邁,身體漸衰弱,更患上心臟病,行動不方便,不宜遠行探望兒子,而他已入獄多年,所犯的事亦不十分嚴重,故希望  姬鵬飛先生能體恤我倆父子的情況,早日釋放劉山青,使我倆父子早日團聚。

劉東謹上

一九八八年六月七日

 

 

68關注團體取得判決書及召開記者會

日報以『劉山青何罪  社團請翻案』為題報導『三十一個關注劉山青事件的團體,取得廣州市檢察院和法院對劉山青的起訴書及判決書。關注團體認為法院的判决是違反國際人權宣言,要求早日釋放劉山青。

關注團體的代表梁耀忠昨日在記者會上說他們最近取得廣州市中級及高級人民法院,於八二年對劉山青的判決書,還有一份起訴書都叙述劉山青指共產黨不是真正的工人階級政黨,已經腐化堕落,產生了官僚階層。同時又叙述劉山青與內地民運分子聯絡,提供經費,包括人民幣一百二十元及港幣四百元。這樣的行為實不足以構成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而被判十年監禁。梁耀忠續說,港人正熱烈討論的基本法草案,其中列明居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劉山青的案件值得檢討。

以『表達個人不同政見        劉山青判入獄十年          基法所列民權使人難信』為題報導『關注劉山青聯會,昨日發表於八二年被中共判入獄十年的本港居民劉山青在大陸審判時的起訴書及判決書。該會並於下星期二約見「基本法起草委員」,反映劉山青事件。聯會的數名代表在發表法庭文件後,便聯袂往「新華社」,遞交該會的一份立場書,及劉山靑父親寫給正在本港訪問的中共「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鵬飛的信件。負責接收信件的「新華社」一名秘書對代表表示:會儘量在一至二 將有關信件轉交鵬飛,至於劉山青父親所寫的信件,將會獲得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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