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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山青自傳之營救劉山青十年----022

 當營劉會想在李怡主編的《七十年代》刊登廣告時,李怡拒絕了。吳仲賢大怒,在其專欄寫了兩篇評論,指責李怡偽善。《七十年代》曾大量刊登民刊運動的消息和文章,而我正是因民刊運動而被捕入獄的,香港獲取的民刊超過一半以上,是我冒險從廣州的十一次探訪帶出來的。李怡認為事件複雜,說穿了是他認為我是托派,托派只是一個思想流派,他們被史太林和毛澤東迫害、殘殺不下於對其他民主人士的迫害。 『評「七十年代」之短     「七十年代」月刊斷然拒絕刊登劉山青事件的公開信,這是一件十分奇怪而可惜的事。奇怪是「七十年代」近年似乎支持民運相當盡力,可惜營救劉山青運動卻缺少「七十年代」的支持,影响力不無削弱。   我由於恰巧是「七十年代」馮董事長與編輯吳默然跟「委員會」負責人的介紹人,敬陪末座,所以才有緣親耳聽見拒絕的原由。   原來「七十年代」認為劉山青事件是一件「複雜」的政治事件,按照我低能的理解,所以「複雜」者,就是不敢確定劉山青是否托派。至於其他理由,在我看來都是推諉的遁辭。在這個問題上,「七十年代」跟艾凡是一致,而且如果我所聞是屬實的話,兩間大學學生會長的態度也是一樣。   劉山青是托派便不應支持這種態度是錯誤的。   我們所以支持民主運動,是認為中國應該實現社會主義民主,這種民主落實到個人層面,便是人民有思想的自由,有結社、出版、組織政黨的自由。思想是不能入之以罪的,否則,高貴的先生們,如果劉山青是托派,按照你們的標準,便應該任由中共官僚魚肉,中共官僚不正在運用同樣邏輯,以他們的標準,判決民運分子民主思想有罪而進行鎮壓嗎?你們同意這種邏輯,還是以思想無罪的邏輯來對抗官僚呢?   劉山青在國內幹了甚麼,你們可以往最複雜的地方去構想,可是,難道你們不同意應該進行公開的審訊嗎?如果你們認為因為劉山青是托派便可以省回這些繁文褥節,中共官僚不正是以同樣道理,認為民運便是反革命,便可以秘密囚禁判罪,省回同樣的繁文褥禮。   敵人的武器可以拿來自己使用,但使用敵人的思想武器卻只會替自己拆台,以致自己不是投降便是失敗,這是不變的歷史殷鑑。諷剌的是,如果堅持這種態度,把「七十年代」搬到國內,恐怕又和民主運動發生衝突。在相當封閉的環境下,北京民運在魏京生事件後,已得到一個教訓,應該保衛魏京生,原因是壓制無理,儘管魏京生是反對社會主義!甚至對親蘇的民刊「北京青年」、民運人士都認為應該保障其存...

劉山青自傳之營救劉山青十年----021

 《快報》在刊登廣告那天在其相當於總編的話的「短針」專欄內寫了一篇《為劉山青說幾句話》。 編者表明不欣賞我的行徑,但「這是憤怒青年的不幸,時代的悲劇」,要求中共公佈我的罪行,並指出「在兩岸政治斗爭下,當代青代長期陷於思想困擾,北京在未能民主化之前,至少應該保障人們的人身安全和予以尊重,正在呼籲港澳同胞熱烈討論基本法草案的中共應該三思。」 原文如下: 『「為劉山青說幾句話!」  快報 短針 1982年7月28日 今天本報第一版,刊登一則「公開信」的廣告,內容是關於營救港大畢業生劉山青(香港工程師)在廣州被拘禁的呼籲,這則廣告我們考慮了一個星期始予刊登,目的是向熱心國事的青年們提出警惕? 過去幾年間,「港大」與「中大」的部份學生,很熱心社會工作。尤其關心中國的政治現勢而經常往來於國內與香港之間,偶有所感,即憤世嫉俗,高談闊論,他們昧於形勢,熱心有餘。思考不足。 據說劉山青此次在穗被拘是與「李一哲」在廣州張貼大字報餘波有關,「李一哲」三人中一位王希哲,因寫了一篇不見容於當局的文章被拘捕,劉山青同情王君。去年十二月廿五日親赴廣州慰問王氏家屬,因而「下落不明」,經公安局証實已被拘留。 其實,在現階段海峽兩岸的政治形勢,張貼大字報與寫文章惡意攻擊政府,都是不能被接受的。劉山青屬於不滿現狀的憤怒青年,據說在港時曾參加過「金禧事件」活動,愚昧的是他把廣州作為香港。過於衝動,致遭囚禁。這是憤怒青年的不幸,也是時代的悲劇! 從種種事實去推斷,我們認為劉山青赴穗只是一腔熱血,可以說完全沒有半點政治成份,其行為雖愚,但其情可憫。如果他沒有觸犯其它刑法,中共當局似應予以寬恕,縱或真有錯誤,亦宜公開罪狀,免使「心儀祖國」的青年們諸多猜疑,產生失望與離心傾向? 當代的青年思想長期陷於困擾,苦無出路。尤其在殖民地生長受教育的青年,在海峽兩岸的政治鬥爭下,更感徬徨。 審時度勢,北京然未能實行西方國家的高度民主自由,但人身保障應該予以尊重,願正在公開呼籲港澳同胞熱烈討論憲法草案的中共當局三思之!』

劉山青自傳之營救劉山青十年----020

 營劉會投稿《快報》的「不平鳴」發出呼叫,之後在五月發起一個實名的簽名運動,上報的簽名人數雖然只有三十七人,但當中包括不少有份量的人物。簽名信在《快報》賣了四份之一版的廣告,這廣告來之不易。 原文如下: 『 快報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公開信 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中國廣東省人民法院、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香港政府有關部門   香港市民劉山青,現年廿九歲,一九七六年香港大學理學士,原任職營業工程師;於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往廣州,豈料一去不回,令親朋摯友極為憂慮。 今年三月十三日劉君父親親往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查詢,獲口頭證實:劉君已被拘禁。但公安局拒絕透露拘禁原因,亦不允許其父探望。 我們認為中國政府應: (1)將狗留地點知會劉君家屬; (2)陳述拘禁劉君理由; (3)容許劉君親朋探望; 又:(4)劉君涉嫌違反中國刑法,應盡速提出公開審判,並保障劉君自辯或委派律師代辯的權利。 我們也認為,香港政府有責任,就本港居民在外地失蹤事件,代有家屬查詢情况。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聯署人: 簡福榮 莫昭如 吳呂南 *胡菊人 何虹 劉美美 龍碧海 張璧濤 鄧強 李金鳳 施淳頓 黎紹珍 侯恩雲 何寶珊 *打傘 *杜鏡明 陳昌 陳寶瑩 黃瑞崙 黄永祥 施永青 陳仕强 *王佑明 吳其鴻 吳仲賢 莫樹恩 蕭偉禎 吳明 何家驅 吳錫興 鍾寶虹 虞雄 劉仲明 楊超然 梁國雄 何良懋 梁耀忠 *(註)筆名  營救劉山青的活動將會繼續進行,我們極希望得到各方的援助,請關心此事之人士寫信到九龍城郵箱89278號與我們聯絡。』 此公開信以紅色大字,標題為”公開信”,以四份之一的版面刊登在1982年7月28日的快報首頁。筆者對聯署人士表達無言感激,並為此遲來了39年的感謝表示淨深切歉意。 當年有人以聯署者大量使用假名,否定其意義,今次發表有力地否定此說法。施永清告訴我,他們要交出身份證,報館才肯刊登這份廣告。這裡的筆名,如胡菊人等都是知名作家。 當年的氣氛不同今日,其以實名聯署需要很大的道德勇氣!

劉山青自傳之營救劉山青十年----019

 一百三十八人聯署為: 『談綺華 何寶珊 杜鏡明 陳仕强 何通 施永清 譚漢强 張彩雲 黎紹珍 黄望潮 莫偉雄 黄中正 蔡振興 唐綺環 吳進 莫昭如 區國才 劉仲明 陳强 黄永祥 黄德 黃美娟 鍾志明 林笑琼 吳萱人 梁國雄 吳呂南 何虹 絲侖 一丁 謝淑芬 陳昌 葉志光 韋英 何香 王剛明 杜國輝 李金鳳 李龍根 文懿全 鄭榮基 梁惠玲 新青學社 伍小珠 生 李煒佳 吳慕姿 黄嘉寶 阿水 打傘 雪晶 何逐雲 阿基 陳甘祥 李宏達 呂萬樹 林康 劉卓輝 陳求康 王德全 曾小珍 尹施 楊西蒙 陳强 林一峯 張開 黄强 勵恩 振言 小點 葉志生 王文 吳兔 秋君 鄭興圖 雷恩 陸人 蒺藜 大流沙 星熒 艾葦 吳仲賢 施淳頓 黄志遠 袁永輝 陳志威 鍾寶虹 陳仲華 李文 侯思萬 凌風 黄瑞崙 林雪冰 方子平 李志鴻 林子崑 陳漢森 龐永欣 陳勝棠 麥健强 馬良 劉浩浫 許珍 陳文 張惠冰 許安能 許行 程禮方 胡合 胡菊人 劉美美 吳其雄 郭小明 錢兆江 黄錦明 黄浩文 陳慕英 江樹仁 袁瑩 方志豪 鍾偉淇 吳毗 張青山 李祺 李敬青 謝明 梁友聲 楊怡 楊葵 黃紹倫 簡福榮 張天明 劉求一 虞雄 蕭偉湞 張楚勇 何家駒 何紫華 聯絡:九龍城郵箱89278號

劉山青自傳之營救劉山青十年----018

 營劉會在五月份寫了【劉山青簡歷】和發起簽名運動,共收了百多人聯署。十月評論第九卷第五期轉載。 它之後再在七月在快報賣了一個四份之一版的廣告。當年的廣告十分貴,而且報社未必願意接受政治性廣告,社運組織極少賣廣告。 這裏提及「中國民主運動資料中心」。我對它完全忘記了。它只出現過一次,以後也看不到了。中大學生會會長陳景祥在其五月四日滙報中曾提及,「香港方面關注的人仕組成了《支援中國民主運動協會》,積極報導、介紹中國民主運動的最新進展及動態。後來,因為種種原因,包括協調、消息來源有限等,《支援中國民主運動協會》的工作停下來了。」 吳萱人在八三年解釋了,「八一年中期,劉山青曾經參與工作的「中國民主運動資料中心」和「香港支援中國民主運動協會」,基本上陷入了訊息斷絕的悶局,相繼停滯了活動。」 盧四清在六四後主持的「中國民主運動資料中心」又是另一件事。 『劉山青簡歷   劉山青,男,香港居民,現年廿九歲。現職營業工程師。   一九七三年就讀於香港大學。他在三年大學生活中,活躍於學生運動,曾任香港大學學生會時事委員會成員。一九七五年他參與反對增軍費運動。一九七六年支持「四.五天安門事件」群眾運動。   劉氏畢業後,與其他朋友一同致力於辦工人夜校,以此提高工人的社會意識。在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七九年間,他先後參與各項社會運動:反對政府封閉金禧中學事件、油麻地艇戶爭取上岸事件、第二次保衛釣魚台運動及佳視電視台員工爭取復工事件。   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一年,劉氏積極支持中國民主運動,時與民辦刊物人士交流思想。   去年士二月廿五日,劉山青啟程前往廣州,據悉他希望能探望被捕民刊人士的家屬,但一去至今,音訊沓然。   今年三月十二日,劉氏父親向廣州公安局查詢其下落,公安局人員證實已拘留劉氏,並謂目前正在偵訊階段,他人不能探望劉氏,但是,並無透露劉氏涉嫌何罪或是否公開審訊他。』 『敬啟者   我們希望閣下關注一件令人震驚的事,同時我們希望閣下聲援一位被中國政府無理拘禁的香港居民。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香港居民劉山青啟程前往廣州。據說,他想探望被捕的民辦刊物人士家屬,豈料一去不回,音訊全無。   劉氏父親在今年三月到廣州公安局查詢劉的下落訊息,獲悉劉被拘禁,卻不准許探望劉山青。此舉不禁令人擔心劉氐的下落及其所遭受的待遇。   因此,我們草擬了一封公開信,並徵集各界人士簽名,遞交中國...

劉山青自傳之營救劉山青十年----017

 三.看完「大失踪」,你認識了查爾斯.荷曼,他的父親和他的妻子。 你可認識劉山青?你可認識劉山青的父母親?   劉山青現年二十九歲,於七六年在香港大學理學院畢業,畢業後教過書,當過建築公司職員,八一年起在一間公司擔任工程師。他是一位社會運動活躍分子,在港大時為「香港大學時事委員會委員」、「天主教大專聯合會時事委員會委員」,並參加了支持天安門事件的活動。畢業後曾支持「金禧中學事件」中的師生行動,支持油麻地艇戶爭取上岸居住的活動,支持佳藝電視倒閉後員工被解僱時的奔走呼喊。後來,他更同情國內的青年民主運動,曾與廣州的民運分子作過思想交流。   一九八一年三、四月中國當局大肆鎮壓民主運動,搜捕了民主運動的活躍份子,包括廣東的王希哲和何求等!   王希哲和何求等被捕後,劉山青非常關心他們的不幸際遇,於去年十二月廿五日利用聖誕節假期,匆匆前往廣州去探訪王希哲家屬,原定廿七日返港,不料一去便杳如黃鶴。   起初,劉山青的父母和家人向香港新華社打聽,也要求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兩局議員辦事處警務處和港督協助尋找劉山青的下落。但新華社的負責人和香港政府的官員就像「大失踪」電影裏的美國和智利官員推諉說不知情,推諉責任!   劉山青的父親不得不像查爾斯.荷曼的父親一樣,今年三月十三日親自赴廣州向公安局查詢,証實了劉山青確實被捕。但廣州公安局拒絕給他看閱任何有關逮捕的公文,也不透露拘留的地點,更不准他探監,公安當局所持的理由是,此案未曾判決,所以不准探監。究竟劉山青犯的甚麼罪?是否由檢察機關起訴?是否會公審?全都沒有交代。公安當局只是勸劉父返港後要好好合作。所謂合作,用意是指對此事不要向社會公開透露任何不滿。   中國政府的做法,完全藐視個人權利。不管劉山青從前是否與國內民運分子有過接觸,但他這次去廣州,顯然不是與民運分子直接接觸,而只是與民運分子王希哲和何求家屬接觸。事實上,王希哲和何求並沒有犯罪,官方逮捕他們宣判他們入獄十四年和十年完全是以思想入罪,而王希哲的家屬更是無罪可言。法律的運用,只止於個人,不及家族,就是在封建的社會裏,也有罪不及妻孥的說法。既然王希哲何求家屬是無罪的,那末劉山青與無罪的家屬接觸,又犯了甚麼罪?   劉山青家人的心境,在你看完「大失踪」後相信是你所理解的!   請你對一位被無理拘禁的人加以援手! 營救劉山青臨時行動委員會 通訊地址:香港冬青道5號地下中間...

劉山青自傳之營救劉山青十年----016

 「大失踪」是一篇從另一個角度寫的文章,其行文與後來的完全不同,初看之下以為是說些外星人、影評。 「大失踪」列舉了智利、阿根庭、波蘭、蘇聯這些獨裁政府的惡行。它指出香港一向有人回國後人間蒸發,只是名氣小,或家人受騙不敢張揚,或沒有朋友營救。 它的下款有點怪 -----「營救劉山青臨時行動委員會」。文章談及三月十三日 的事,但營劉的朋友既然不準備在傳媒報導前發難,那麼他們應該不會在四月五日前撰文。可是四月三日的首次報章報導已經報導「營救劉山青委員會」將去信國際人權組織。無論如何「營救劉山青委員會」在四月二十五日召開了第一次記者會,表示將發起簽名運動,和已收到250人簽名。 『「大失踪」 missing.人權 民主   「大失踪」是否令你不安?   一.七三年智利發生了右翼軍人政變。撒爾瓦多、亞倫第的左傾政府被推翻。年青的美國作家查爾斯.荷曼在發生政變時失踪,他的父親由美國紐約與查爾斯的太太到智利到處尋訪,他們在探索的過程中,他們發覺不斷地遭到美國和智利官員暗地裏多方面的阻攔。最後,查爾斯的大親查得兒子經已被殺,他的屍體在聖地牙哥的一家「殮房」發現。他的死是因為他意外地發現美國直接介入和支持政變的證據,而在美大使館人員所知道的情況下被殺害! 所以「大失踪」是一個真人真事的故事!「大失踪」的導演哥斯坦丁.哥斯達.加華斯強週:「藝術之目的非為娛樂,乃是要你不安!」 所以請你不要忘記,你在「大失踪」電影看到的事情,都曾一一的發生過!   二.在七三年的智利政變中,數以萬計的智利人和學生,知識份子失踪,被囚禁,受酷刑,被屠殺。據估計,極右的軍人政府奪取政權的頭兩個月共殺了五萬人!另外,直至今天的統計共有三萬智利人(反對或涉嫌反對右翼法西斯軍人政權的學生、工人、知識份子)失踪,不知生死,即是沒有三萬人的父母、和他們的妻子、兒女……)每天在智利像查爾斯.荷曼的父親和妻子那麼的倚閭盼望!不過要是智利人像查爾斯的父親那樣尋子,連自己都會失踪!   還有數以千計數以萬計的人在阿根庭失踪,在波蘭失踪,在蘇聯失踪……   「大失踪」電影裏面的故事,是真實,發生在智利。你是否會覺得智利距離太遠了?阿根庭、波蘭、蘇聯……都太遠了?但美國人韋傑思的故事你總聽過了吧?她是一個美國人,因為支持香港的社會運動,因為揭露跨國公司在亞洲的剝削活動而被香港政府勒令離港!  (待續)

劉山青自傳之營救劉山青十年----015

 前不久,本港的一些報章曾大力宣傳中國領導人的寬大政策,歡迎台灣的軍政大員(特別指名蔣經國等最高層人物)親回大陸看看,保證所有的人「來去自由」。而幾年來,在「開明」「改革派」當權之後,宣稱對外開放,歡迎海外同胞回國旅行探親參觀。但有不少人卻會突被逮捕。這些平民百姓,可沒有台灣的統治者那樣受優待。已經被披露而較有名的,例如方丹,據說他是想去參加一個畫展而在旅途中被拘捕,後來聽說被判刑。但真相如何至今仍是一個謎,亦即不明不白地因回國而喪失了自由。   吳仲賢是另一個事例。而劉山青則是較新的一位。其他未經透露而遭受迫害的又有多少呢?   據目擊過中共中央第九號文件內容的人報導,該文件指示:凡是參加過民間組織,或者提供過本單位的工具或者材料,以支持民主運動,或者曾經閱讀過這類(民間)刊物的人,都在清查之列。凡是黨員、團員、或者幹部,有以上任何一種聯絡,都要受處分或動員退黨。這些規定顯示,中共要鎮壓的對象是很廣泛的。在國內不知有多少人已受到清查、處分。   由此可想像到,在海外曾表示過支持國內民主運動的人士,大概都會被「清查」而列入黑名單內;如果這些人踏入國境,便有「受處分」之虞了。劉山青的事例,便是這樣的一個警號!   但是,劉君等所損失的會是個人的自由和肉體的痛苦,這大都是暫時性,並可換回有益的教育代價的;而中共所損失的,卻是國內和海外同胞的人心,這卻是長期性的、甚至是永遠性的損害! 一九八二年四月六日』(全文元)

劉山青之營劉十年---014

 為了促進中國實施真正的社會主義法制,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阻止冤假錯案的重演,劉山青的家屬、友好以至一般社會人士,完全有理由要求中國政府依照法律公正地、公開地處理劉山青事件。如果中國政府認定已掌有真憑實據證明劉君犯了罪時,就應該進行公開的審訊;在審訊時,劉君的家屬和友好應有聽審權利,劉山青亦依法有權自行「委托辯護人」(《刑事訴訟法》第110條)及行使各種自己「陳述和辯護」、「最後陳述的權利」(《刑事訴訟法》第118條);審訊過程及其記錄也應公開發表,以昭公允。   但如果劉山青根本沒有犯什麼「罪」,而只是犯了「欲加之罪」,不同思想政見(如有的話)之罪,那就應該立即無條件地釋放劉君。   既然該項法律明文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第111條),「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中國的司法機關就必須做到「有法必依」,而不能執法犯法。既然它也規定「人民檢查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或者免予起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第97年);那麼,檢查機關便必須依法處理。因此,上述對劉山青事件的要求,即便照現行的中國法律,也是完全有理由的、正當的。如果中國的執法機關和人員不這樣做,那就再一次地自暴中共所定的法律是裝璜門面的,騙人的。而八一年被無理逮捕的全國各地民刊及民運戰士(已知的有卅餘人),至今未聽到或見到報導他們已受到公開審訊和判決是否有罪,又未獲釋放,這使人不能不疑慮有更多的被捕者也遭同樣對待。   而且,儘管上引法律第3條規定「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但實際上在這項法律公佈施行之後,已知有許多人(如劉青等)便是被法院以外的「其他」機關──公安局非法地「判處」「勞改」(用好聽字眼形容的變相囚禁。)   上引的這些事例,在在表明中共即使對自製的「法律」仍然不依。他們一直在自己破壞自己的威信,加劇人民對它的三信危機。這些就是最具體的表現。   個多月前,《百姓》刊出了一篇題為《神州路冷》的文章,作者方易軍(原是本港某大專院校學生)自敍他在國內「無理被捕,繼而無辜被判為『特務』,坐了五年牢」的經過。在中國的冤假錯案五年來已不斷地平反了無數宗(當然有更多的還未得到平反),而新的仍在不停地製造出來!掌權者以為自己有權烈以任意胡作亂為,繼續幹「和尚打傘」的勾當,那結果只是在自己斷送自己在國內外人民中的信用、信仰、信心...

劉山青之營劉十年---0013

 各港報的上述報導說明了:   第一,劉山青在本港受教育及工作的全部歷史和表現,為許多同學、同事、朋友所認識,認識他的人諒會相信他不是甚麼壞人,而是一個品德良好,愛人民愛祖國的進步青年;即使到國內探望被捕民運份子家屬,他純粹由於對那些家屬的關懷與同情,進行慰問;這樣的探訪是每一個人都應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而不應構成什麼「罪」;何況,爭取中國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活動,決不是什麼犯罪的行為。因此,如果中共以劉山青去探訪被捕民運份子的家屬而拘捕劉君,那是絕無理由的。   第二,如果中共以劉山青在政治思想上持有與中共不同的意見這一原因而拘捕他,那便是以思想入人以罪,同樣是亳無理由的。這樣的拘禁也是直接違反中共所頒行的憲法條文的,它規定公民有言論,通信等自由(第45條),這種自由當然意味著容許存在不同的言論、思想,它規定公民有信仰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第46條),這當然更應有信仰不同政治思想的自由。而這樣的拘禁更違反了它的第47條的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違反了它的第54條規定:「國家保護華僑和僑眷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   第三,中共拘禁劉山青整個的過程,也是直接踐踏了中共自己製定而在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該法律」)的,具體的表現是:   1該法律第50條規定,在逮捕後,「應當把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但廣州巿公安局不但在兩個多月內沒有履行這項規定,而且,在劉君的父親見到公安局負責人時,仍沒有得到通知逮捕的原因等事。   2該項法律第92條規定:「對被告人在偵查中的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但從去年12月23日起,到劉父見廣州巿公安局人員證實劉山青確被逮捕時止,已有兩個半月以上;由劉被捕時起,到各港報報導這件事件時止,則又已三個多月了,但報導仍未知悉劉山青已獲釋放或已予以起訴。   雖然這項法律為官方的無限期地羈押作了「解釋」,說什麼「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一個月,「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延期審理」,但像劉山青這樣的情形,卻談不上什麼「案情複雜」,更不會是「特別重大、複雜的」吧! (待續)

劉山青之營劉十年---0012

 十月評論的軍行很犀利,我的事件在四月三日見報,他在四月六日發表了三千多字的文章,全盤地分析了事件。 他指出,「中共拘禁劉山青整個的過程是直接踐踏了中共自己製定而在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該法律第50條規定,在逮捕後,「應當把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另外,「中共中央第九號指示:凡是參加過民間組織,或者提供過本單位的工具或者材料,以支持民主運動,或者曾經閱讀過這類(民間)刊物的人,都在清查之列。凡是黨員、團員、或者幹部,有以上任何一種聯絡,都要受處分或動員退黨。這些規定顯示,中共要鎮壓的對象是很廣泛的。--- 如果這些人踏入國境,便有「受處分」之虞了。劉山青的事例,便是這樣的一個警號!」 『劉山青應獲立即釋放! 軍行 十月評論 第九卷 第四期   香港各大報章近日廣泛報導香港青年劉山青被廣州巿公安局拘捕一事,已引起社會人士的關注,因為這不僅僅是一個關心祖國的香港同胞的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的問題,而且顯示出中國的法制仍然是有名無實,執法者繼續在違法枉法;在這有法不依的國土上,不但國內公民的應有自由權利不斷遭到踐踏,而且海外的同胞在回國旅行時,也動輒有被拘囚的可能。   據報導,劉山青於六年前畢業於香港大學,求學時曾任港大時事委員會委員,和天主教大專聯合會時事委員會委員。在四五天安門事件時,曾表示支持北京群眾這次革命行動。畢業後,他繼續關心及支持各地社會運動和鬥爭,例如金禧中學事件,第二次保衛釣魚台事件,油麻地艇戶爭取上岸居住權利,佳藝電視倒閉後被裁員工的鬥爭等等。近兩年,他更支持中國的民主運動,並與中國民運人士作過思想交流。所有這些都表現他是熱愛人民和祖國進步的有為青年。在被捕前,他任職本港一公司為工程師,也曾任教師職。   但在1981年12月25日到廣州,打算探訪被捕的中國民主運動人士的家屬後便即返港。但去兩個多月,他的家人完全得不到他的音訊。今年3月中,他父親到廣州巿公安局查問時,才得到該局人員口頭證實劉山青已被該局拘捕,但並未獲告知拘捕的原因,和是否會公開審判,亦被拒絕與其兒子見面的要求。 (待續)

劉山青之營劉十年---0011

 吳仲賢離開了革馬盟後,很快地成了名作家,他在其信報的專欄為我寫了不少文章。他的角度和深度是一眾專欄作家不能望及的。 『劉山青事件的風波    香港青年劉山青由於支持民主運動不遺餘力,在去年底冒險赴穗拜訪王希哲家屬,以致被捕獄中,至今不見天日。以人而論,劉山青敢於逆流而上,為中國的明天慷慨獻身,至少已是民主運動的義士,成為香港學生運動以來首位最值得尊敬的榜樣。雖然,論赴穗此行,在中共嚴厲鎮壓民運期間,劉山青確是有點不智,豪勇有餘而謹慎不足。但北京當局拘禁劉山青是否合理?拘禁是否最低限度根據明文刑法辦事處理?稍為公正一點的人,大抵也會覺得是非黑白分明。   既有這點不爭之論,劉山青在港的親朋、學運社運的熱心分子、號稱「社會良心」的知識分子,理應腳力聲討北京當局,要求釋放劉山青。雖然在目前形勢下,面對這樣一個要根絕民運的政權,就是支援營救運動搞得有聲有色,暫時的收效也恐怕不大。只是形勢在今天看來雖然比人強,但盡盡棉力還是重要的。一來任何運動,鮮有不是由小變大,從積極的社會少數,在客觀形勢條件轉變為有利的情況下,擴散到真正具備社會影響力的社會多數人身上。只見其小而不明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因而退居為旁觀者,就永遠不會無端出現一個龐大運動。並不是說任何社會運動都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而是說不發星星之火,就永無燎原之日。   其次,對於理應對社會有所承擔的知識分子也吧、新舊文化人也吧、進步分子或革命分子也吧,劉山青既因為民主請命而落難,北京當局既運用強權鎮壓他,公然坦然站出來替劉山青說話,口誅筆伐北京當局的不義,應該理解為份內事。否則,一面在說天地良心,社會正義,一面卻無睹強權作惡,不是盲了眼睛,麻木不仁,就是連唾棄也不配的偽善之徒。此中涉及的,不僅是一個表態問題,而是一個更重大的個人原則,名實是否一致,以及言行是否一貫的問題。   其三,聲援營救劉山青,至少會在社會大眾中發揮一點教育作用。點出的課題是,中共的統治,是今天不容,明天亦不容民主的。而今,連鼓吹民主變革的人都抓了,連支持民運的劉山青也囚了,要說中共官僚會帶來中國的明天,簡直是放屁的誑話。   反過來,中國要有明天,必要條件是人民要明白目前的統治者是站在民主的對立面,只有在人民普遍認識官僚不會帶來民主之後,真正的民主改革才有可能。   話雖是這樣說,營救劉山青的工作甫開始,竟然掀起一連串意想不到...

劉山青之營劉十年---0010

  梁國雄是我的戰友,他在文章寫到「你在隊伍裡塞了一卷「金禧評論」給我派發。」這事歷歷在目,我們一直支持金禧中學抗議校政混亂,跑到中環堅道明愛向席地的女學生派傳單,她們接到手後很用心地閱讀,但領導運動的老師們勒令她們交出。我看到社運中的不尊重言論自由的作法。 他這篇文讓我想到當年的波蘭工會團結運動鼓舞了各地的民主抗爭,帶來盼望。 『重到陽光之下 梁國雄 載於《劉山青印象集》     去年十二月中旬的一個晚上,在九龍區的一幢房子裡,幾十個人圍坐在一間放滿書本的房間;由於人多而抽煙的人卻不少,空氣瀰漫著尼古丁的氣味,顯得有點混濁,但卻絲毫無損於人們孜孜不倦的爭辯興緻。這群人正在討論著可以為被踐踏的波蘭人做點什麼。   一個身裁肥胖的男人與一個短小精幹的女孩正爭論著,應否在聯署聲明上呼籲波蘭軍隊站在人民一邊。此際,身裁短小架著深近視眼鏡的劉山青舉手發言,支持加上呼籲的意見。他帶有「甩啞」的聲調,使人覺得他並非一個高明的演講者。還有,他細小的臉龐的微突的顴骨,再加上鼻樑上重甸甸的鏡框,給人幾分木枘而堅強的性格。說真的,他不是一個令人目眩的人物,但有誰料到,他在往後的數月裡,令所有的朋友為之牽腸掛肚呢?   在陰暗的牢房裡,此刻,你會嗅到當晚散佈在空氣中的辛辣煙味嗎?而你獨特的甩牙音諣卻成了絕响了!   你拿到荃灣去寄賣的「團結工會T恤」正等著你去結數啊!   我不知道你現在能不能沐浴在溫暖的陽光裡!但是,我記得你和大家在十二月的陽光下,坐在尖沙咀太空館的空地上,討論如何推進支援波蘭工人的活動。   那天,當大夥從記者招待會裡走出來後,你還提議應該好好的落實簽名運動,然而,你現在卻給囚在牢房裡,少見陽光,而我們卻討論如何去落實一個營救你的簽名運動!   在另一個嚴寒的晚上,十來個小伙子計劃要攪一個「支持波蘭工人的公開集會」,當大家分擔發動的責任之時,你推說沒有空。我在心裡暗罵你一句「沒用,推卸責任」,是否當時你已經察覺到自由的日子不多了,要好好珍惜一下呢?   往後,大家都忙於貼海報、派傳單,攪好集會的宣傳,唯獨不見了你。相信大夥有不少人也和我罵你一句「無尾飛陀」吧。但是,我又怎會想到你可能已經身繫囹圄呢?   現在,很多人說你的事很神秘複雜,我倒想起一件你,我的秘密行動,那是一九七八年「七、九復校大請願」...

劉山青之營劉十年---009

  吳萱人看不起那些曾「 站在浪頭上,挺立吭砍的 」學運精英,淆不到多久,就重渡彼岸學府或在簡體印刷品作上情詩。他珍惜「 慷慨易事,從容義難 」。他有點士大夫的小氣,在會議上他被冷待,「 在可怕的沉寂中和誤解裡投下他的和議,使我猛醒竟有人如此專注 」。從此我給了他一個好印象,當我出事後,投入了營救行動,主編了《劉山青印象集》。 『鍛出一個人 吳萱人 假如不是在「支援波蘭團結工會委員會」的一次會議上,碰到了劉山青,我依然未肯輕易肯定泡三四年大學的所謂大學生,真有錚錚風骨之士;識得大學出來的朋友不少,敢毅然摘下頭巾,勞動筋骨,夙夜匪懈,站在浪頭上,挺立吭砍的也見過。當年的譚聯輝、陳以衍,皆是箇中表表,曾經何時,譚君終於落得憔悴寞然,重渡彼岸學府,專其棄之以久的純數學業;陳君則亦緊追譚後,遠山遠水,只有在厚洋書堆中雜三兩冊 簡體印刷品作 了。再至甚麼的所謂「塞納河畔話鄉情」,箇中三數「人傑」,實乃自撫咀巴嘆風涼的閒趣罷矣。   並不因山青沙啞的語調惹人懷念,而是在沙啞背後的艱難;慷慨易事,從容義難;山青不安於營營苟生,亦不附從潮勢。在會議上對我的提議,在可怕的沉寂中和誤解裡投下他的和議,使我猛醒竟有人如此專注,與到席探取情勢,好回到報刊上爭兩個賤錢的頭條消息費者流,簡直不可與語。山青平素行而不述,少與活動界名人酬酢,自然少了某些侳擁輿論公器的文棍對高知名者的怯懼,橫裡來一支「X派」的暗箭,就叫人覺得好笑而鄙於笑之。這撮在中國官僚各段歷史變幻舞台下,喫茶喝采的閒客,早已叫悔痛悟聲聲,畢竟在山青有難時節,還原那副皮相。   山青他人不夠「俊傑」,他的獨行性格,使他與手足間演變到兩相忘的地步,老父對他亦搖頭少語。究其實,從五四到今日,有那一代的家庭,容得下不從俗隨流的兒女,肯任從兒女自行邁步風霜,以套換平安大吉!他之不識「時務」,自出事後,在浮淺的友人放言說他「終成烈士」;雖說,他赴廣州探望民運人士家屬前,已有傳言他名列中共特務的黑名冊榜首,但江河不廢,意志堅實如山青者豈為唬嚇,他步過深圳去。既挺身支援中國民主運動,便把生命安全去體嚐承擔的滋味,這點,是最為「安全革命論」者最不解!他們理該不解,因為這裡是香港,是不必事事認真的香港,是不要玩到出火的香港!   作為山青認識的人,他的身例,實在是對我們狠狠的棒喝,沒有便宜的金身,也沒有可堪轉圜的...

劉山青之營劉十年---008

 劉山青印象集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出版 序   《劉山青印象集》的出版,是營教劉山青行動中的文字傳遞一環,我們重視它,是由於某些一向積極民運朋友對此不幸事件底出奇的漠視,固然,我們不知道成見是怎樣形成。   在事實另面,劉山青在運動界畢竟只是平凡的一個,他底一切一切,只是有少數較為熟悉他的朋友,勉強可拼湊一些印象;而在這批短文中,我們又發覺:平凡的人,知名度不高的人中,都還有他特立獨行的氣節。「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知識份子優秀本質,已根本浸融於整個不以「知識份子」的名銜為尚的他的行徑中。所以,我們希望,印象集出版,可呼喚起某些人和更多人的感覺,從小布爾喬亞的麻木和迷惘裡,掙扎出來,為同代人劉山青吶喊一聲,抗議一句!   集子算是在最快的集稿時間底下完成,大部份的時間花費在等某一兩篇已承允的大作;大作始終未見,未嘗無憾。使我們聯想到,劉山青在「承諾」方面,更使人敬佩,他不惜在危急之秋,往安慰民運家屬,真真是刀山火海終相救的勇士氣慨。冤獄者,歷世比皆是,統治者也不加害救援上書的人,中共當局採取殺無赦的斬絕後援方法,實在是在戕害我們的民族中最珍貴的氣節情操,比歷代的封建皇帝還是出色,令人深感憂患啊。 編者

劉山青之營劉十年---007

  吳仲賢說,莫昭如是香港青年激進化運動的啟蒙者。莫昭如在 60 年代末在澳洲讀完經濟,參與了當地的反越戰示威及捍衛原居民運動,反對帝國主義、反對資本主義。他要「回到香港要搞革命」,創建 70 雙周刊,引入了無政府主義思潮。 在青激運中,所有的青年都反對殖民主義。在保釣運動中,青激運分裂為親中和非親中。非親中如莫昭如和吳仲賢等徹底反殖;親中派反而對殖民地留一手,他們聽周恩來的話,殖民地香港對祖國有點利用價值。 『山青印象 莫昭如 載於「劉山青印象集」     認識劉山青很久了,不過卻並非是他的相熟朋友。   那個年代是香港大部份專上學生會緊跟國內四人幫的年代。當年劉山青在大學裡唸理科,除了在實驗室裡幹實驗,還很關心中國,關心社會。不過他並不曾受到四人幫的蒙蔽,我記得第一次認識他的時候,我們談到學生運動的形勢,他就表示過要挺身而出競選香港大學學生會的職位,不讓盲從中共路線的學生控制學生會。山青說話時常帶著沙啞的聲音(有些朋友說像一個鑼哩),態度卻是誠懇的!後來他自己沒有當上候選人,不過他參加組閣的活動,到明原堂和其他宿舍開會……很是積極。有一個時候,山青出入明原堂,在那裡吃飯、「屈蛇」,使人以為他是明原堂的宿生哩!   山青活動的範圍,並不局限於香港大學。他和他的一群朋友,活躍於天主教的學生組織--天主教大專聯會。還有在山青認識我們之後,他便間中到我們在灣仔洛克道的「七0」報社一九八四書店看書、談天和討論問題。不過山青並不曾真正成為「七0」的成員,而他出現在書局的時間通常在晚上,我自己便很少機會與他接觸,常與山青一起討論至深夜甚或通宵達旦的,是另外的一些「七0」的朋友了。   畢業後的山青,與朋友在荃灣成立了「新青學社」,與他接觸的機會更加少了。我上一次見他已是好幾年前,山青和「新青學社」的朋友與「七0」的朋友一起在一九八四書店座談,交換有關香港工人運動的意見……   在一九七九至八0年這段時間,我在歐洲生活了一段時間,──在一些「十分安全」的情況下到處演講,向歐洲各地的學生和團體介紹中國的民主運動和呼籲他們的支持。而在同一時間裡,原來山青幾番冒着極大的危險,回到中國跟民主運動的鬥士聯絡,與他們作思想上的交流,更把他們的訊息,帶回香港,傳到世界各地去!   山青,是一位支持中國民主運動的真正鬥士! ...

劉山青之營劉十年---006

  我的詩人朋友 ,大學同學 吳呂南於一九八二年五月 在《劉山青印象集》 寫 了 一首詩,題目是〝想念山青 〞。 「 想念是徒然的 山青,我直率告訴你 聖誕節後你失踪的消息傳來 幾十個大孩子聚在巴芬道 奔走呼救 奔走是徒然的 呼救是無助的 我們舉起手卻不見質怒的拳頭 我們都關心福克蘭群島的紛爭 值得炒多少手金 置地收購港燈大市是否猶可追 我們明天要上班 靠電話追價位行情 還要趕下班 我們更需要一層樓結婚 和一輛房車談戀愛 一份更高薪的工作 只是不管明天 山青,你的工作肯定丢了 你前程未卜 你不是一個想念的人選 差不多六個月了 你還不值得一個審訊 但你必須寛心 你探訪的民刊人士 他們統統被捕一周年了 連審訊都沒有人提 我們睡不寧 因為想着明天會發達 你卻盼望夜深獨醒看民主日出 我們仍然想念 我們仍然奔走呼救 」。 吳呂南是無政府主義者,他愛上灣仔的 70 紅黑書屋。有天我看到他穿著麥當奴的制服。他告訴我,他幹兩周,之後他為 70 雙周刊寫了一篇題為「勿當奴」的文章。我們那一代有這樣的大學生。他小時住徙置區,成為天之嬌子後沒有忘記窮人。我們在大學三年級畢業試前夕一起反對英女皇訪港。 70 雙周刊的一那期為空空的白色封面,當中有一幀約 4 吋大小的英女皇像,旁有一小小的中文字 ------’due’ 。但做字店不肯為我們打這铅字,我跟他們跑店,最後找到了。他後來的朋友笑他,在香港時反殖,在英國取了個 MBE 勳章,效忠英女皇。 他在英國研究香港詩人戴天,為了完成博士論文,飛到加拿大訪問戴天,戴天說:「我有什麼好研究的?」              

劉山青之營劉十年---005

  它大概是何國沛寫的。何國沛讀書很叻,他的成積可以入醫科,但他愛教書,修了生物系。我們那一代的最精英的一批都隨著自己的愛好選科,不似現在的所有十優都讀醫。我當年目中無人,只覺他像活地阿倫的電影裏的又可愛又可笑的多愁善感的知識份子。他感到争論乏味時就愛回一句,「此中有真意,欲辯已忘言」。他能文,會繪畫,主編學社的月刊。那時繪圖用筆還是較貴,我看著他小心翼翼地從口袋中取出筆,為月刊定稿的底幅畫一隻小蝸牛作修飾。之後我拿去影印和打釘。 原文如下: 『 冷憶山青 何冰   劉山青是我的舊同學,曾是攪新青學社工人夜校的工作伙伴。至於與他的私交,則限於吃飯時談點社會概況而已。   他的生活方式可形容為激情浪漫或放蕩不羈,視乎你的價值觀和了解他的深度。令他停止活動的原因是興緻不繼,而非子夜鐘聲。他堅持自己不是清教徒,所以對享樂剌激不必拒絕。沙啞的聲線沒有減少他自彈(結他)自唱的樂趣。如果我沒有錯,煙、酒、桌球、電單車、流行曲都是他的良伴。一般青年人喜愛的游水打球,旅行露營都合他口味。至於閱讀資料,他會涉及工人大佬報紙、前衛文藝、政治理論,及因職業所需的文件。 山青的幽默感有助於他與人溝通,或減少被人誤解的機會。你不可能從他的言語表情得到四平八穩式的禮貌,若果你認為他言詞粗鄙,態度傲慢,因而心靈受傷,那真不智,他的憤怒多是無心剌人的自我表達、情緒宣洩。無論我們每次發生如何分歧的原則性辯論,結果都是一樣,在斑腩飯前,一切都好像沒有發生過。他似乎有另一套思想邏輯,看事物往往直觀,綜合能力比分析能力好。我承認我很多時不知他在說什麼,本來三幾句話便交代妥當,他可以拼命解說幾分鐘;抑或是聽者的接收器調頻不準,雜音太多。 在政治思想上,山青自認屬於被壓迫的無產階級,他要求自由民主,解除束縛,想做就去做。他痛恨無腦狗官,勇於撕爛人世虛偽,對獨裁統治者,他表現得如金剛石造的漢子般橫眉冷對。可惜的是,他有時會違背自己的原則,漠視同儕的意見和批評。我想不到有什麼政治意識形態可概括他,勉強可算是個無政府主義者吧。麵包與自由,都要。 中國政府無聲無息地拘禁了山青已有半年,既無向他親屬交代原因,又遲遲不提出公開審判;有誠意攪好法制嗎?健全法制,海內外中國人的共同願望。一個本港守法居民在國內失踪多時,香港政府竟然袖手不理,難道「殖民地」三個...

劉山青之營劉十年---004

  雖然我熱衷政治運動、愛好四圍蒲,認識很多人,但我與社運份子的清教徒式生活格格不入,縱使很多人識我,卻很少人明白我。這樣的社運小人物如何營救呢?所以營劉會的第一件事是介紹我是一個怎樣的人。 他們在六月推出的《劉山青印象集》刊物,沒有介紹其成員和出版日期,出了 500 冊,工本 3 元。它表示各大書店及本書屋 ( 可能指十月評論社 ) 有售。 其書介為:「… .. 山青重逾泰山,但在廣大的中國民運戰鬥的行列中,山青亦為一條輕輕的鴻毛。不過,我們每一位朋友都要記取:他是一羽飄飛祖國大地,在八十年代的今日,在一處濕暗的牢房,是帶上鐐鎖的鴻毛,也奇怪地是不折不扣由殖民地鍛出來的一個人!」 吳萱人是文化人,他當了刊物主編,他在刊物中寫了一個故事,話說 1980 年正值波蘭工人團結運動,一群社運朋友召開了一個座談會,吳萱人在會上慷慨陳詞,可是他發覺會中人無心聽書,只有一個小伙子專心投入討論,那人就是我。這給他一個很好的印象,吳萱人的支持很重要,他文筆好,思想深刻,有良好的動員經驗。 婉清一直默默地工作,聲援甘仔的絕食行動。我在整理資料時,找到一張她獨自坐在新華社門前的照片,垂著頭的給人憔悴、孤獨無助的感覺。照片是遠攝的,很有張力,我把它放在案頭留念。 我在大學畢業後與一群為數約三十人的應屆畢業生,組織了一個名為「新青學社」的社團,宗旨是提高年青工人的知識和社會意識,導師們來自不同院校,以天主教大專聯會的會員為主。我們每周數天聚在一起,自然很親密,教學後到樓下的大牌檔吃燒臘飯,天南地北地談國家社會大事。一位好友在《劉山青印象集》裏寫了一篇介紹,可算是對我在那段時期的最好描述。 文章中說:「他的生活方式可形容為激情浪漫或放蕩不羈!如果我沒有記錯,煙酒、桌球、電單車、流行曲,都是他的良伴,而作者與他的私交,只限於吃飯時談點社會概況而已。」是的,我與大部份大專生不合拍。

劉山青自傳之營劉十年----003

  爸爸在三月上廣州,得到的答覆是劉山青犯了國家法律,謹此而已。 爸爸在六月再上廣州 ,被告知回家寫信來查詢。他回港後寫信給有關當局說:「我在國外生活了幾十年,一向尊重國家,熱愛袓國,懇請政府批准我見兒子一面。」他在八月再寫信,他說,「我在六月十七日到勞改局時,那裏的傳譯員叫我回港再寫信,我照辦了,只是音訊全無,我希望自己有一個公平的政府和我的兒子有一個公正的審訊。」 十月,爸爸實在沒有辦法了,再寫信,信中說:「不知現在審訊如何和他犯了什麼罪?」結尾是「希望政府和公安給我回信。」他從來沒有收過答覆。 在八二年,我失蹤的整整一年裏,中共違反了其刑事訴訟法中的; (一)需要通知被捕人士家屬; (二)案件需要在合理的時間內審理; ( 三 ) 公平和公開審訊;及, (四)被告人有權找律師。 這些權利都是我在入獄很久之後才知道的。我在看守所期間要求提供法律書籍,一直沒有受理。 香港當年的報章報導基本上只有兩點: (一)劉山青被扣留了,及; (二)中共不理會英方在北京的外交照會。 營劉會在四月前成立。它大概是一個急就章成立的鬆散組織,從沒有交代其組織成員名單,這在當年的白色恐怖氣氛下,是可以理解的。當中的主要成員有些我是認識的,有些不認識,他們基於人道主義和義憤才加入的。早期的發言人是劉仲明和吳萱人。我只能從字裏行間估計,營劉會的骨幹可能是劉子濂、吳萱人、唐婉清等。甘浩望神父(甘仔)在十年中為營救我不遺餘力,與營劉會緊密合作,但他的性格不群不黨,他是否為會員可能已不重要。也許到了後來,誰是會員已搞不清楚了。但劉子濂和吳萱人肯定是會務執行者。 營劉會在四月 25 日召開第一次記者,表示將發起簽名運動和要求公開審訊和有探監權利。 70 年代香港青年激進化運動後,香港出現了一個年青托派組織革馬盟,它的思想領導是吳仲賢、李懷明、田惠貞和許惠陽。它的主要成員是工人,在七六年間,只有兩位大專畢業生加入,那就是我和劉子濂,我先加入。我與劉子濂分別辦工人夜校,一起介入金禧學運,一起學電單車,感情很好。唐婉清是我的女友,吳萱人是我的社運前輩,大概是「七零年代」的活躍份子。我與他沒有交往。  

劉山青自傳之營劉十年----002

  劉迺強是港大的社運老鬼,筆名艾凡, 曾就讀於聖保羅男女中學及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士,期間與陸文強和馮可強三人合稱「學運三強」,編輯《學苑》。他是匯點創會會長,是當年「民主回歸派」的旗手, 1992 年匯點內部因對彭定康的政改意見分岐而分裂後脫離匯點。匯點其餘成員隨後與港同盟合併為民主黨。 他後來成為中共打手,當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選舉委員會委員、 他以其親中關係做生意,曾當「綠田園」主席和致遠文化服務有限公司行政董事。他的生活頗多非議,其一是他在當年找了他的一班中學老同學合資搞生意,生意蝕光了 , 可是他依然富貴。   他在初期一直寫文章和公開簽名要求釋放我。他在2018年因癌病去世,享壽 71 歲。我不知道他曾聲援我,若然我會探望和多謝他的。 劉迺強在其信報章欄內撰文點出了問題癥結,他說「香港將會回歸,這樣的事可以令港人相信鄧小平的話嗎?港商經常往返大陸,這不是人人自危嗎?我們常常在輿論上反對港獨,此事令我們的功夫白費了。」他的最後一句話在三十多年後的香港應驗了。 其全文如下: 聲援劉山青 劉迺強 ( 艾凡 ) 信報 1982 年 劉山青在國內被扣禁事件,終於通過報界公開了。這件事件跟吳仲賢事件一樣,國內人一早已經知道,但是今次為了不使當事人更尷尬,使事情更複雜,大家相約在未正式知道他的下落之前,不把事情公開 ------ 但有一份雜誌不顧這一默契,一早搶新聞,不點名的公開了這件事,小小的信約都守不了,說甚麼仁義道德 ? 還不是「他們主義」的偽君子。現在劉山青的家人到廣州證實他被拘留,却不知道他的罪名,點名公開審訊等,向報界公開這件事情,大家也應起來為他聲援一下了。 我不認識劉山青,但經一些與他交往一段時期的朋友給我的描述,劉山青是一個典型的小人物型的人,為人或許滿腔熱血,但行事十分怪癖。這樣的人必不可能對中共構成甚麼威脅。 應作公開審訊 劉山青與民運分子串連大概是事實。但大家都是中國人,一個獨立的個人,跟國內的意見相投的人交朋友,我不知道可以入他什麼罪 ? 交友罪 ? 當然還有一點,是「欲加之罪」。 即他是「欲加之罪」,又或者劉山青在國內犯了其他皂罪,在國人講究法治的今天,劉山青起碼應該得到公開的審判。如果他是罪有應得的話,被扣留,被懲罰是應該的事,公道自在人心...

劉山青自傳之營劉十年----001

 劉 山青自傳之營劉十年 1983 年, 國際特赦組織接納了二十四名被囚於中國的政治犯為良心犯人,而我,是當中的唯一的香港人,『我的個案之所以重要,因為在十三年後港人就要生活在這種制度。』 我作為香港的第一個良心犯有責任寫下這段歷史,因此我將以連載方式發表自傳。 我一直希望寫一部長篇自傳。但在過程中發現資料龐雜,因此選擇分章完成,先發表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香港的朋友和「國際特赥組織」的十年營救的努力。 我出獄回港後首年忙於接受採訪,之後忙於參與社會活動,沒有翻過資料,不知道誰為我寫過文章,發起營救。寫這章的主要目的是表揚他們仗義執言;還他們一個公道;道出遲來的感激。   八二年 我在八一年聖誕節赴廣州探望已經被捕的民主刊物人士王希哲、何求的家屬,過關即被跟蹤,翌日被捕。中共一直進行秘密審訊,我的同居女友婉清知道出事了,通知我的爸爸。我畢業後很少回家,爸爸當初尚不以為意,日子一天一天地過,他知道大事不好,在二月報警,致函港府,尋求協助。 我是社運團體托派『革命馬克思同盟』(簡稱革馬盟)的成員。他們找了一群友好討論我的失蹤,會上有一協議,不能告訴記者。可是紙包不住火,四月三日《東方》和《成報》報導了此事。我成為香港的第一個「熱血」青年。 北上訪王希哲家屬 犯忌諱劉山青遭秘密拘禁 友儕要求中共守法 東方日報 1982 年 4 月 3 日 【本報訊】「營救劉山青委員會」將去信國際人權組織,要求協助,並喚起國際人士關注,促使中共儘快釋放劉山青。 劉山青,廿九歲,未婚,七五年港大畢業,業工程師,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劉前往廣州,探訪大陸民辦刊物被捕者王希哲家屬。預訂廿七日返港,豈料返港途中在深圳被扣留。劉父於今年三月十三日往廣州查探,從公安局人員口中,證實劉已被扣留,但無說明拘禁理由,也不知會不會公開審判。劉父要求與子見面亦遭拒絕。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發言人杜鏡明昨在記者會上稱中共當局拘捕劉山青兩個多月,完全沒有通知其在港家人,此非有法制的國家所為。該會要求中共尊重法制,保障本港居民的權利,如果認為劉涉嫌犯罪,應儘速公開審判,准劉之親屬朋友聽審。 劉失踪後,其家人曾往兩局議員辦事處及港督府請求協助,但一直沒有答覆,向本港新華社查詢,亦不獲理會。杜鏡明認為劉山青是本港合法居民,港府實有責任去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