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山青蒙難事件大事記
劉山青蒙難事件大事記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 八一年 25/12 劉山青前赴廣州,探望國內被捕民運人士 ( 王希哲、何求 ) 家庭,原定 27/12 回港,但却自始下落不明。 八二年 1 月 -2 月 劉父往觀塘警署、人民入境事務署等有關機構,要求協助查詢劉山青下落,却未遭援手。 23/2 劉父與劉山青友好親函布政司署,要求港府代查劉山青 ( 一個本地居民 ) 在中國境內失踪真相。 13/3 劉父親赴廣州公安局,獲口頭通知劉山青因觸犯國家刑法而被拘留,但拒絕透露拘捕原因,亦不予劉父探望劉山青。 25/4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召開第一次記者招待會公佈劉山青失踪消息。進行公開徵集簽名運動,呼籲中國政府公佈拘留劉氏原因,進行公開審判並享有被探望的權利。 6 月 中 劉父再度赴穗,遭公安局幹部冷落,不受接待。 出版劉山青印象集,透過劉氏友好筆述其思想行為。 印貼海報,公佈劉山青被捕消息。 在百姓半月刊登載公開信,呼籲各界為劉氏失踪一事加予援手。 英國國會關心香港事務之議員向國會詢問海外事務官員,却回答日英國不負責本港華人往大陸之安全。 5/8 以雙掛號郵寄所徵集得的簽名公開信, ( 約四百個 ) 寄交中國國務院。 4/9 因寄交信全無音訊,故親派三名代表前往中國新華社香港分社,遞交簽名信,被新華社人員拒收。 18/9 在維園反日羣眾集會上派發六千份傳單,要求釋放劉山青,獲百多人簽名回信,表示支持。 6/10 香港政府函覆劉父及友好關於劉山青下落,表示駐北京英國大使館向中國政府查詢,當局回答稱劉山青持回鄉證 ( 故屬中國公民 ) 回國,因不法行為而被拘留。營救劉山青委員會召開第二次記者招待會,公布政府覆函消息,要求公開所謂「不法行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