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報》1987年1月2日)
(《公教報》1987年1月2日)
為劉山青奔走
(本報訊)宗座外方傳教會甘浩望神父偕同另外兩人上月廿一日前往廣州,要求廣東省公安廳勞改局批准他們探訪因反革命罪名被囚達五年的香港居民劉山青。
甘神父等人帶備一封由十五個關心劉山青的團體所聯署的信件,希望中國當局盡早釋放劉氏,並詢問廣東省高級人民法庭關於劉氏提前出獄的機會。
中國有關方面認為,非劉氏直系親屬不會獲准探望,而劉氏已服刑五年,可根據勞改局的規例申請假釋,如要求重審,則可聘請中國或香港律師向高級人民法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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