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事是金禧事件

 

第二件事是金禧事件。在這次事件裏,壓力團體剛剛誕生。這些團體可以說是香港近年主動的社會力量。劉山青也很積極參與這次運動;因此,他應該分享一部份的功勞。

第三件事是油麻地艇戶爭取上岸運動。一九七九年,他和朋友們一起站出來,支持艇戶爭取上岸。當年八月,颱風荷貝襲港,油麻地避風塘一共有五十四艘住家艇沉了。劉山青與無家可歸的艇戶一起衝入漆咸營,堅持香港政府必須盡快在巿區附近安置艇戶。經過數日對峙後,大量警察開入漆咸營,擺出一副要拘捕大學的姿態。這次,劉山青一樣沒有屈服,大家一起堅持下去。正如金禧事件一樣,後來艇戶運動也取得一些成果──香港政府修改了公安法例。同時,艇戶運動也取得了新生的壓力團體的支持。

第四件事是馬仔坑災民爭取安置的露宿行動──一次近年來最長的露宿。有一晚,我在街上碰到他閒聊幾句。他對我說做一個工程師不是味道,感到有些空虛,認為應該多些接觸香港巿民。因此,我帶他去探望露宿災民。連續兩晚,他講了近兩小時的話,表示希望為這次鬥爭做一點事,使居民們對他的態度感到驚奇;怎料,在三個月後,他就被捕了。

當我聽到這消息後,感到十分憂慮,那些我接觸所交的社會工作者和學生團體均有同感。自然,對此最感痛苦的是他的家人。不過,他們決定不與外間團體接觸,希望藉此爭取劉山青早日獲釋。最近,我也聽到其他團體的意見,雖然他們沒有公開發言,但都感到憂慮──不單為劉山青感到憂慮,更為一些沒有團體支持,而無故被捕的人憂慮。例如中文大學學生會在訪問北京時,就曾致函中國政府,這似乎令中國政府感到有些尷尬,因此她答覆學生會的詢問,並於文匯報上登轉了覆函內容。我相信這是頭一次如此公開答覆類似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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