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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廣州巿高級人民法院書 敬啟者:本會曾於一九八二年六月八日拜訪廣州巿人民法院,得悉著名民運人士王希哲因被控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98條及第102條被判刑十四年並剝奪政治權利四年零六個月,在第一審判時王希哲已正式提出上訴,而第二審判將會由 貴院處理。 作為身處海外的中國同胞,以關心國家大事,關注中國民主富強的發展,我們希望能詳細知道王希哲之具體罪名,被控罪名的證據及公開法庭的判案紀錄。除此以外,我們謹向廣州巿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以下的懇切要求: (一)在 貴院進行的第二審判應予公開,准許被告辯護。 (二)審判前知會本會及其家人,並批准派出代表列席旁聽第二審判。 (三)安排本會代表與王希哲的律師會面,以了解更具體情況。 由於王希哲在八一年四月被捕後之情況,深受海外華僑之關注,為進一步向海外同胞報導事件之最新發展,我們懇切要求 貴院答應本會以上的請求。 此致 廣州巿高級人民法院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 香港大學學生會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國是委員會 謹啟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二日 影印本呈: 新華社香港分社。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長葉劍英。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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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海外學人書   敬愛的XXX 基於關心國家大事,關注中國民主富強的發展,本會曾於一九八二年五月四日上訪北京,查詢一九八一年四月間全國著名之被捕民運份子如王希哲、徐文立、傅月華等等之近況。在京期間,得到全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公安部、北京巿公安局等負責同志接見,他們對我們保證被捕人士的審判將會依足法律程序進行,然而對我們詢問的具體罪名始終不肯答覆,謂這是地方司法機關的工作,中央機關不會插手,而且在偵訊期間,中央機關不宜為他們作出總結。 在六月六日,港大學生會會長接獲消息,得知全國著名的民主運動人士,震動海外之一九七四年李一哲大字報之主要作者王希哲已於一九八二年五月底被判刑十四年,為了解實際情況,香港大學學生會及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決定派代表上訪廣州人民檢查院及廣州人民法院,查詢此事,獲得他們之接見及證實下列消息: (一)王希哲因違反刑法98條及102條1、2款(組織反革命集會、以反革命為目的,阻礙國家法律法令之實施及以反革命文章傳單,煽動反革命行動。 (二)王希哲已被判刑十四年,之後並剝奪政治權利四年零六個月。 (三)王希哲已正式上訴,第二審(最終審)將於一個半月內總結。 據可靠人士猜測,為免節外生枝,王希哲案件將會於短期內作出最終審判(第二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審判無明文規定要公開進行,及被告人作出辯護。 基於民主化是中國發展的方向,本會對王希哲案件之分析及立場如下: (一)我們堅決支持官方近年來重大之改革如精簡機構,打擊官僚等措施。 (二)然而我們亦認為民運人士亦是促進中國民主化的另一動力,而他們都是堅持社會主義,故並不同意官方在一九八一年四月逮捕這批民運人士。 (三)很多同學都曾上廣州見過王希哲,我們的印象是他本人支持社會主義,支持共黨領導的,故對官方以反革命之罪名對他判如此重刑表示不予同意。 由於希望進一步了解王希哲案件之實況,故在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二日,本會曾去信,廣州巿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三項要求: (一)希望第二審判公開進行,並准被告人作出辯護。 (二)接受學界的請求,通知我們審判的日期,並批准我們派出代表出席旁聽。 (三)批准我們與王希哲及其律師見面以進一步了解情況。 本會素聞 先生關心國家大事,並多次面見國家領導人,現本會向 先生提出下列要求: (一)請 先生支持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廣州巿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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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大港大學生報告、聲明、呈請 五四上京報告及總結--------查訽被捕民運人士 陳景祥 一九八一年四月廿日,中國民主運動正經歷嚴厲的考驗,民運人士紛紛被捕,消息傳來,香港方面關注的人仕組成了支援中國民主運動協會,積極報導、介紹中國民主運動的最新進展及動態。後來,因為種種原因,包括協調、消息來源有限等,支援中國民主運動協會的工作停下來了。隨着日子一天天過去,被捕的二十多位民運人仕(據可証實的資料統計)音訊全無,香港及海外的有心人只能焦急地等待;很快就到一週年了。八二年四月下旬一個晚上,學生會幾個幹事與香港大學學生會幹事正商量;這群民運人仕被捕一年了,我們可以做點甚麼?經過長時間討論,終於有結論了:上京查詢。 檢視形勢,關注中國民主運動的氣氛,無論在校內、校外都是冷清清的,而且日子隔得太久,消息中段了一段時期,要重新引起關注,非要有點突破的行動不可。要取得一點消息,亦只能親身到中國大陸打聽,故此到北京查詢的行動,是兼顧了這二方面實際需要的。  「五四」成行 為了令這次查詢行動更有歷史意義,兩大學生會決定在五月四日啟程,由筆者和港大的會長張家敏同學做代表。由於決定上京查詢的日子距五月四日只有不到二星期的時間,事前籌備的工作馬上就要開展了。首先,我們起草了一封「招呼」信,寄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人大常委以及國務院,說明我們會在五月四日至五月九日期間「拜訪」他們,查詢各地被捕民運人仕的消息。接着,為了讓其他社會團體都能知道這次查詢行動,我們又發了大批信件給各院校的學生會、其他學生組織及一些社工團體、雜誌社等。在紀念民運人仕被捕一週年,兩大學生會曾起草了一份宣言,這份宣言由一位同學翻譯成英文寄發到海外,向海外表明我們的立場。籌備工作進行順利,但中途再經商談,筆者和張家敏認為此行除了查詢消息以外,實在應同時向中國當局反映兩所大學對中國民主化的意見,故此在短時間內又起草了一份長達萬言的對中國民主意見的初擬,事前寄發到中國社會科學院以及其屬下的法學研究所、中國人民大學及北京大學的法律系以及北京政法學院,至此,籌備工作大致完成;啟程之前一天,兩大學生會召開記者招待會,向新聞界公佈此行的消息。過程中記者頻向筆者及張家敏提問,是否害怕遭中國當局扣押。當然,我國正走向法治,而且此行是公開的,我們深信應可安然無恙,但心裏有一點點顧慮仍是不能排除的,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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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中國民主改革前途的聯合聲明   我們作為身處香港的中國同胞,從關心國家大事出發,發表如下意見。自從一九七七年天安門平反,七八年召開的三中全會,中國呈現一片改革的呼聲,為建設民主強大的祖國帶來新的希望。與此同時,中國大陸各地民主運動人士紛紛創辦刊物,並運用大字報等四大自由等民主權利揭露批評種種社會弊端,積極進行理論的探討和提出積極的改革建議。 可是在一九七九年後,中國大陸官方不但拘捕若干積極的民運人士。並以過時的五二年出版法禁止了民刊的公開發售,同時更封閉了北京等各大城巿之民主牆,更在五屆人大三次會議取消四大自由,從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關於人民擁有言論,出版等自由的規定而成為純粹虛文。而於一九八一年,中國大陸政府更進一步限制文藝界之言論,又於同年四月更全面拘捕全國之民運人士。直至且前為止,官方仍未解釋拘捕的原因,亦未公開審訊,實有違國家憲法,此舉亦對國內在七八年後所開放活潑的自由氣氛,遭受重大的打擊而陷入一片沉默之死寂。 我們認為逐步民主化是中國發展的方向,雖然執政者自上而下的改革和人民群眾自下而上所發的民主要求,很多時都會出現不協調的地方,然而我們堅信,只有雙方互相諒解及協商,才能為中國尋出合國情又符合人民意願的實行民主的方案,所以,我們對官方近期所實行鎮壓民主運動的行動表示強烈抗議。為了落實政治上民主自由,我們提出下列呼籲: (一)立即釋放因思想入罪,以言治罪及社會不按法律程序而被捕的民主運動人士,及保證以後審裁須按法律程序進行; (二)制定切實可行合理的新出版法,並保證落實憲法規定的人民享有言論和出版自由的權利。 (三)取消對文藝的限制,文藝必須百花齊放才能真正反映社會現實,當局不應對文藝設下框框及打擊寫實作家,以免窒息文藝的正常發展。 香港大學學生會國事學會 香港大學學生會時事委員會 一九八二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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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希哲被判十四年 王希哲在八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被判十四年,何求在二十九日被判十年徒刑是牽動港人,尤其是大學生,尤其是中大學生的大事。有一些中大生在他/她們的宿舍房間貼上王希哲的肖像。 在過去一年裏曾有不少香港的大學生拜訪過王希哲。這一點我有些功勞。香港的大部份流傳的民刊都是我帶回來的,並主動發放和向大學生宣傳。 我的罪名之一是,「還收集了《人民之路》、《自由談》等非法刊物帶回香港。--------索取了非法刊物《責任》帶回香港。」 何求向我解釋了為何所有民間刊物都是非法的。他們的出版法是解放後不久訂下來的,需要鋪保,可是到他們那時已經沒有私營小商鋪,而人民書店等一定不會為他們向擔保。 4月4日                   港大學生會屬會發表《就中國民主改革前途的聯合聲明》 五月四至五日 中大學生會上訪        學生被中共官僚訓斥 六月九日       香港報章傳王希哲被判14年 六月十二日          中大港大召開聯合記者會, 剪報四則 東方日報 5月16日 共幹教訓香港學生 多問就是別有用心 探詢民運兩人猶稱北行成功 [本報訊]本港兩所大學學生會兩代表於本月五日前往北京,查詢车來被捕中國民運人士下落,未獲具體答覆。 港大與中大學生會會長張家敏和陳景祥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所接觸的大陸各機關可能事前已串好,故談話內容大同小異,絕口不提大陸民運份子具體情況。 當他們向中共公安部查詢民運人士消息時,所得答覆是「地方事務,中央不大清楚」或「案件太多,不便公佈。」 張家敏指出:接觸到的幹部是仔細紀錄了交談內容,但卻拒絕透露本身姓名與職級。 某幹部說:「人民」應該相信自己的「國家」,相信「國家」就不必多問,否則,就是別有用心了。 據告,「被捕人犯」都會依法處理,有些已被番判,有些則經人大常委授權延長偵訊期限,但法律沒規定最多可延期多久。 兩位代表欲進一步與人大會接觸,但不得要領,因為人大會電話號碼是保密的,他們對此頗有微詞,希望人大能「開放些」,但該兩人說,中共已承認他們基於「愛國」而北上,所以北京之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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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劉會在十月寫了一封信給爸爸,交代其工作。 『劉東君: 你好。自上次與你通訊至今已距兩個月了。在此期間, 我們做了下列事項: 1. 印製2000份營救劉山青的海報,並已將它在旺盛的區域張貼及寄往各團體。 2. 4/9上午,委員會的三名代表將徵集得的250名簽名遞交新華社,托其轉交中國政府;結果被拒於門外,其後只好將簽名以掛號信寄給中國政府。 3. 18/9維園的(反日集會)場外,派發了近6000份傳單,至今共增收約70名市名的簽名支持。 4. 推廣為劉山青而製作的《劉山青印象集》。 另外,在7/10我們收到香港政府的回信,答覆關於劉山青事件的詢問,信中只提到劉山青持回港證件回鄉,屬中國公民,而中國政府已承認劉山青被拘留(基於做了違法的事情)。 目前,我們正考慮進一步要求中國政府澄清所謂(違法事情),請問你有否收到有關部門的書面回覆呢?我們希望有較全面的了解。 雖然,山青至今仍未獲釋,但越來越多人對他關注和同情(外國報章已有報導山青被捕消息。),我想事情的發展是有進展,希望彼此能堅持下去,為營救山青而努力吧! 祝 身體健康!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 一九八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上有關行動的資料) 』 乞靈(吳呂南) 《寂寂中國》 *** 獄卒的方步 窺視牢洞的珠子 算是不徹底的交談 讓你猜到了昏和曉 毋須工作 便毋須休息 你怎會知道 波蘭拘禁了團結工會領袖 十一個月 終於無條件 釋放了 華里沙 沒有跪倒 還侃侃然招待記者 而你 劉山青 沒有錯生在波蘭 沒有八字鬚,也許早剃了光頭 不似華里沙 讓人想念 只因你是個中國公民 去年聖誕節回去 就沒有出來 一個剛念完大學的僑生 回來說人民穿得暖 吃得飽 不肯說半句話 全為了支援四化 一個朋友念完博士學位 就回去搞翻譯,譯而不作 你自應更感卑屈了 既不懂為國儲材 更輕信文字 說了出來就是聲音 幻想一條蚯蚓的翻動 驚起了天上的雷鳴 山青 你能否懇求 無聲的中國 給你說出一個小小 的罪名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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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朋友李金鳯在九月為我在《新報》撰文。她的年紀比我小,但在社運上是我的前輩,很出名。她參與了青年激進化運動,在《青年周報》投稿,受到香港著名作家詩人胡菊人讚賞,後來與吳仲賢等人一起赴法國取經,加入了托派。 原文如下: 『因關懷王希哲事件竟挺身入險境 劉山青在大陸被拘捕 扣留逾九月生死未卜 慈父倚閣望子歸,交涉無門哭無淚 「他是一個好兒子,平日和家庭間的關係很和睦。現在,家庭要的經濟因為少了他而陷入困難中。」香港青年劉山青在去年十二月向中國旅行,豈料一去之後全無音訊,生死未卜·長期來,劉的家屬一直向新聞界保持緘靜,默默地做着營致愛子的工作。 直至日前,劉父首次接受記者訪問,同外界披露真情。「山青現年二十九歲,在內地出生,惟在香港長大以受教育。七六年在香港大學畢業,獲理學士學位。曾任職工程師和教師。」劉父本人現年五十七歲,是一個辛勤勞碌的五金工人‧愛兒學業有成,並立志投身入服務社會的職業和理想,在眾兒女中可成一良好榜樣,而且更實在在地帮助父母減輕經濟重担。 劉父昔時的老懷安慰,是不難想象的。可是,愛兒到一夜之間在異地驀然失踪;這時,劉父的惶恐失措和惦念愛慮的心情,自然是更易想象了。 只稱犯了法其他概不答 「我在三月和六月間再次前往廣州市公安局查詢。首次往訪時,得到廣州當局派出一位不知姓名的傳達員口頭通知,說我兒子犯了法,已被扣留待審。至於所犯何法,囚禁在那裏,可否曾面等則被一一拒絕透露。我只有不得要領而回。六月那次,他們更說多訪也無謂。二三月間,我曾往行政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求助,獲得秘書接見,但無結果而回。我又曾去信前任港督,獲得港督府覆函,意謂適當時候會給我切實答覆,不過直到今天,我再未收過中,港兩地政府的進一步消息。」迄今劉山青失踪九月,劉父說:「我不理解我的兒子為何被捕,這點我需要聽取中國政府的解釋。」 港親友奔走營救無結果 對此,劉山青一輩關心他的下落和權利的朋反發起了一個「營救劉山青委員會」,據說會的成員解釋:「劉山青關心社會大眾事務,又關心中國的民主前途。他曾經積極參加金禧學運,艇戶事件。十二月二十五日,他獲悉在國內認識的王希哲被持,貿然前赴廣州探問王的下落和慰問家人。可能他這種熱心不受中國當局歡迎,所以便被拘捕了。」 這委員會曾經數度發起簽名運動,共集得二百五十個親筆簽名;這些簽名會連同一封要求公開劉事件真相和釋放劉的函件一併以雙掛號寄上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