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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簽名信

  十二月簽名信 ( 正面 ) 五角郵票 PRINTED MATTER 印刷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 北京市國務院辦公室 趙紫陽總理   冤獄囚犯·聯合營救   劉山青是香港市民,現年卅四歲。他在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五日赴穗探望被捕民運人士家屬時被扣留。一九八三年二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透露經以「反革命罪」判之入獄十年。同年,國際特赦協會將他列入為良心囚徒,呼籲舉世救援。 劉山青就讀於香港大學期間,已積極關心社會,參加爭取市民權益運動。畢業後,與朋友創辦「新青學社」,致力教育工人認識社會從而投身社會運動。一九七八年底,我國興起民主運動,各地群眾紛紛辦報、結社、鼓吹民主。劉山青本着參予促進我國民主化的熱誠,多次與內地民主運動人士交流。一九八一年四月,當局全面鎮壓民運,搜捕各地民運人士。同年,劉山青赴穗探望何求、王希哲家屬,遂招致上述的冤獄。 劉山青被囚十年,顯然與他積極支持民主運動有關。同胞們,沒有民主,就沒有現代化 ! 早日實現民主是我國人民及香港同胞的共同心願。民運人士辦刊,結社爭民主,既屬行使其權利的合法行為,也是我公民應有之義務,劉山青支持其行動,亦絕非反革命罪行,而是值得每位國人所贊同的行為。同胞們,不要對劉山青寃獄沉默,請即聯署背面的聯署信,以切實行動營救為民主而坐牢的良心囚徒─本港市劉山青。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廿日 十二月簽名信 ( 背面 ) 請簽名支持 ! 劉山青 本人贊同聲明之意見及各項要求 簽名 : 發起團體 :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     聯合簽署聲援行動 營救良心囚犯劉山青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趙紫陽線理閣下 : 本人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 : 「中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遊行的自由。」歷史經驗表明,沒有政治的民主化,便沒有四個現代化。 因此,中国民主運動人士倡辦刊物,議論國是,推動政治民主化之活動,係符合中國國情利益之所在,亦係憲法所赋予之基本民權,實不容當權者横加壓干涉。 同理,香港市民劉山青與中國民主運動人士接觸交流,支持民主運動之發展,完全係合法行為,實不應被扣以「反革命」之罪名,秘密判刑十年監禁。 對此,本人...

十月中國之春發起募捐

  十月中國之春發起募捐 為營救一位支持中國民運的香港青年 請您慷慨解囊     中國的民主運動,有一位既平凡、又偉大的支持者,他叫劉山青,男,香港居民,現年三十三歲,在港任職營業工程師。一九七六年,他曾在香港支持「四·五天安門事件」羣眾運動 ; 一九七九至一九八一年,他曾參與「中國民主運動資料中心」和「香港支援中國民主運動協會」工作,積極支持民運,不時與國內民辦刊物人士交流思想。八一年十二月,正當國內一片紅色恐怖,民運人士紛紛被捕的時候,他鐵肩擔道義,前往廣州,探訪慰問王希哲、何求等民運人士的家屬。自此被中共當局秘密逮捕、秘密審訊,判刑十年。 劉山青被捕之後不久,一幫正直之士激於義憤,在香港組織了「營救劉山青委員會」 ( 簡稱營劉會 ) ,迄今五年。該會堅持不懈地為營救劉山青而奔走吶喊,他們的吶喊激起了越來越廣泛的共鳴,要求中共公佈劉山青的犯罪事實及要求中共立即釋放無辜的呼聲此起彼伏。一九八三年四月,國際特赦協會亦已嚴重關注劉氏一案,把劉山青列為中國地區的良心囚犯。 中國之春認為 : 劉氏一案,是中國民運的一件大事 ; 營救劉山青的工作,顯然就是一件悲壯的民運工作。對於營劉會百折不撓地致力於這一工作,我們致以崇高的敬意。在此,我們謹向各界呼籲 : 為營救一位支持中國民運的香港青年,請您慷慨解囊,捐款將由中國之春轉交營劉會。中國之春的成員並將響應營劉會的呼籲,將與營劉會一起為營救劉山青同赴艱難。 中國之春 ( 香港 ) 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四五天安門事件十週年

  四五天安門事件十週年 這一年是首次海外民運團體來港搞活動。「紀念四五天安門事件十周年委員會」一行二十人在四月五日到新華社請願,在四月六日假座灣仔 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舉行論壇,有四十多人出席。 圖:紀念四五天安門事件十週年委員會於新華社門外張貼橫額。 四月六日報章報導: 東方日報 以「 聲援大陸被捕民運者   港團體今呈交簽名信 」為題報導:「 「紀念四五天安門事件十周年委員會」 昨日呼籲香港市民,聲援被捕的民運人士,支持要求大陸釋放民運人士,他們並會於今日前往新華社分社抗議。 」。 天天日 報 以「 紀念四五天安門事件委員會   致中國政府公開信   釋放被禁民運份子 」為題報導:「 信內呼籲中國政府應立即釋放所有被拘禁的民運人士和支持、同情民運的人士,如魏京生、劉青、徐文立、王希哲、傅中奇和香港的劉山青。 」。 四月七日報章報導: 東方日 報 以「 紀念天安門事件十周年   社團籲大陸釋民運分子 」為題報導:「 雜誌編輯陳昌指出,中國人民生活有限度改善,並不足以解缺下盾,若中國名有法治制度,香港及中國的發展都沒有出路,香港前途府與中國民主化有極大關係。 」。 華僑日 報 以「 紀念天安門事件論壇多人發言   大陸放民主運動 有助香港繁榮穩定 往新華社遞信促釋放民運份子 」為題報導:「「中國之春」雜誌一位負責人黃流建議港大大規模推動及促進大陸的政制改革,同時亦應談論「港人治國」,而不好只限於「京人治港」,如此方能維持香港五十年不變。 另一份月刊的編輯梁國雄,批評大陸的政權即相等於一黨專制,並且嚴重歪曲四五精神,人民不可爭取民主權益,亦不得爭取國家的民主。 」。 成 報 ( 圖 ) 以「 紀念天安門事件團體   呼籲北京當局   釋放民運份子 」為題報導:「 上述團體代表到新華社香港分社遞信而無人接信後,在門外貼起兩副橫額,但不久便被警員除去。 」。 南華早報 以「 Protesters march on the NCNA 」為題報導:「 More than 20 protesters hung up banners and pinned the open letter to the wall of the NCNA ...

甘神父一月上訪

  甘神父一月上訪 甘神父為我的事上訪最早的是八二年六月,但那次沒有傳媒報導過。首次上報是從這年始。 四個團體 ( 香港天主教大專聯會、葵涌新區基層團體、香港天主教青年聯會、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 在一月七日寫信給魯平要求會晤。 快報 在一月八日以題為「 十五個團體   遞函新華社   盼面晤魯平   促釋劉山青 」報導:「 代表說若大陸當局不釋放劉氏,亦應將案重審,並允許他們代劉氏聘請辯護律師,以及容許他們派代表出席旁聽聆訊。 」 大公報 以題為「 天主教大專聯會代表   昨日到新華分社遞信 」報導:「 簽署信件的團體包括基督教工業委員會、社區組織協會、天主教大專聯會等。 」。 甘神父為劉山青   求中國政府釋放 公教報      1 月 10 日 ( 本報訊 ) 於本週三 ( 一月八日 ) 前往中國佛山、石歧和中山的甘浩望神父,將順道前往廣州近郊梅州市監獄嘗試探望拘禁於其間的劉山青。甘浩望神父 (F.Mella) 在該行程將與上述三地的中國公安局接觸,主要是為「水上新娘」事件而奔走,但他表示在情況許可下,也希望接觸到四年前受拘禁的香港居民劉山青。 甘神父說「瑪寶福音中第廿五章說『我在監裏,你們來探望了我。』所以我希望探望到劉山青。」甘神父會與香港七個天主教團體及八個其他宗教、社區、學界團體,於起程前一天 ( 一月七日 ) 向新華社香港分社遞信約見正在訪港的港澳辦公室秘書長魯平,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劉山青。該等團體亦於上月廿日要求約見姬鵬飛表達上述要求,惟於姬離港時仍未獲答覆。 劉山青是於四年前聖誕節前往中國旅行時在廣州被公安局拘捕後被判為「觸犯刑法第一二條從事反革命宣傳煽動,判刑十年,被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他現年卅三歲,原任職營業工程師,畢業於香港大學理學院。 聯合遞信團體之一的天主教大專聯會會長廖淑儀也認為,審訊未被公開而受重判的劉山青是無辜的。她指出劉山青於被捕前是該會會員,且積極參與社會改革行動諸如金禧中學師生爭取復校、支持油麻地艇戶爭取上岸等,她說「劉並非是中國所判的『反革命』。」 除天主教大專聯會外,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劉山青的天主教團體尚有瑪利諾正義和平委員會、青年聯會、職工青年聯會及國際公教學生運動亞洲區...

劉山青陷獄四周年海報

  劉山青陷獄四周年海報 劉山青陷獄四周年 致中國政府公開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   在香港市民劉山青被廣州市公安局拘捕四週年之際,本會認為必須再次重申對劉山青被判刑一事的强烈抗議 ; 並再次强调我們的要求。 根據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对中文大學學生會覆函透密劉山青被指犯「反革命宣傳煽動罪」之罪证,意然是中國刑法第一 O 二條而已,其中并無列舉任何其他的「犯」事實。既無罪证,又豈能治劉山青以 ? 又為可判之以刑 ? 我們認為,劉山青一案開審至今,審訊紀錄及其他文件並未公開,進一步說明了此案絕非公開審理,實為一椿不折不扣的秘密迫害性審判。必須強調,根據中國憲法規定,中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遊行等自由,因此,劉山青與國內民辦刊物編輯及其家屬接觸,非但不構成所謂「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而是中國人民所應有的權利。 所以,正如國內民辦刊物編輯不應因行使上述權利被判囚一樣,劉山青亦不應因此而被判牢十年。 屆此香港基本法展開討論之際,市民倍加關心基本人權自由,而越來越多社會及學界團體關注此事件,採取行動,相信你們必定不能充耳不聞,依舊陷獄劉山青。 基於上述理由,我們除對劉案表示抗議之外,更向你們重申以下要求 : ( 一 ) 公佈劉山青一案全部案情 ( 二 ) 立即釋放劉山青,并予以平反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廿五日 營救劉山青委員會印製 一九八六年二月  

八六年大事記

  八六年大事記 三月    劉山青傳成為獄中工廠的勞動模範,一些親中刊物傳出劉可能獲假釋。劉的友人亦持續向一兩位政協委員接洽,協助假釋,但事無可。 九月    十五團體與營劉會聯席會商,設計多項行動。包括上廣州接洽公安部門請准探望劉山青及假釋 ; 接觸基本法起草委員李柱銘謀求協助 ; 發動街頭簽名 ; 協助家屬聘律師要求減刑 ; 發函請國際聲援等等。 十月    營劉會與東亞人權協會接觸,提供劉案資料,未得進一步工作。該協會允撰文報讀聲援。 十一月   國際特赦協會再次接觸營劉會索取近況資料。 十二月   乞靈發表《釋放劉山青致鄧小平詩》,並將原詩掛號寄往北京中南海鄧收。詩作則公開發表於親中刊物《新一代》。 十二月   營劉會街頭展覽及簽名,得二千多份聯署信寄往北京。 26/12   十五團體召開記者會,報告廣州之行結果。

據阿清的追述

  據阿清的追述,一九八六年「中國之春」楊巍一案對父親的影響最大。楊魏公開以「中國之春」的身分,在上海大學中派傳單,只是判了兩年監,我父親知道這事後心中十分不忿,說楊巍有實際行動也只判兩年,山青他只不過拿點錢給王希哲就要判十年,真是不知所謂。阿清說,從此我父親就改變了態度,開始跟我部分朋友會面,他亦開始透露最初在大陸奔走的經驗。 甘神父聯同譚坤神父和另一位意大利神父林栢棟神父在 1 月份到新華社請願,《公教報》大幅報導,譚坤神父是天主教大專聯會的神職人員,我在學運時認識他。他沒有另一位神父關尚義高調,我與他來往較少,林栢棟神父我不認識,回港後我間中在一些年拜見到譚神父,但那時不知道他曾為我請命。譚神父一直受著癌症折磨,後來因病去世。我不能當面答謝,執筆至此,有點遺憾。 甘 神父 在八六年一月上京為無証媽媽請命,他順道為我的事件去到廣州。 甘神父去信港澳辦秘書長魯平和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趙紫陽在訪港時曾對港人說,有什麼好怕的,怕什麼?他想不到,他在數年後真的要怕了,差點沒命。 十二月份甘神父和營劉會搞了一連串活動,它們是十二月十二日甘神父和七名學生代表到新華社請願;二十二日營劉會在旺角地鐵站搞簽名活動和甘神父上訪;二十四日甘神父召開座談會滙報;二十九日營劉會再到新華社請願,結果理想。 王岸然是一直肯為我的寃獄杖義執言的作家,他在八六在信報寫了一篇長文,題目是「劉山青的五年」,當中提到港人不可忘卻劉山青案件,他指出港人大都不願回歸,只是無奈。中共在在大亞灣核電廠事件上都透露出其不尊重民意的本質,王岸然進一步鞭笞香港社會活動者善變、功利、好大喜功,力數那些公屋聯席的和反核的組織不肯為我聯署,王岸然譴責那班人以我的思想與托派接近而置身度外,『他們的兩個臉孔如何向國際社會,尋求公義和支援呢?』他的二十年前的文章點出了香港民主派的主要問題,解釋了為何民主派在反送中運動為何進退失據,比 張炳良 在 2021 年 11 月的「反對派政治已回不了過去:退潮下告別或轉型? 」更好。香港民主派的主要問題不是冒進,而是群眾尾巴主義。 我進入梅縣監獄,一則我是省級寄放在梅縣的犯人,二則全獄只有我一人不肯寫年終認罪書,因此被收拾,受到專職犯人全天候監管,受盡精神折磨。我在第四年受不了,在其年終的自我檢討中認了罪,雖然只是寥寥幾句,搬字過紙,獄方大喜,放寬了我的待遇...